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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启用不起诉程序改造“问题少年”


     连日来,阳新县检察部门对去年办理的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的12名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回访。结果发现,这12名被不起诉人全部表现良好。
    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阳新县检察部门对未成年人大胆适用不起诉程序,他们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心理特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调整未成年人案件组的受案范围,规范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的审查程序。同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落实联系帮教单位,认真抓好后续教育工作。
    去年,阳新县检察部门共受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52件74人,对其中6件11人作了相对不起诉处理,1人作了绝对不起诉处理,其中7人为在校学生,5人为社会无业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开展不起诉工作,解除了被不起诉人“犯了一次罪、终生是坏人”的思想包袱,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绝大多数被不起诉人的家长反映,自己的孩子在被不起诉后吸取了教训,增强了法律意识,摈弃了原来的一些恶习,在学习生活中进步很大。无业人员柯某参与抢劫被不起诉后,认识到在社会上混日子没有出路,于是跟随亲戚学习驾驶技术。因故意伤害罪被不起诉的王某,今年入初中学习后,积极要求进步,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团结、帮助同学,在老师、同学和村组群众中反映较好。

来源:东楚网黄石新闻网(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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