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考县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政府研究室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3名县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报名条件 1、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拔款在编在岗人员;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并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 二、公开招考程序及方法 1、宣传发动。面向全县公布公开招考的条件及程序和方法。 2、组织报名。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公开招考报名的资格条件,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笔试。主要内容是公文材料撰写和公文基本常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前6名进入组织考察。 5、组织考察。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入选对象进行考察。 6、确定对象。考察组向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3名对象,报县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 三、公开招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直干部科 3、报名者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两张) 。 四、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公开招考县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