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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总体方案》,已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阳新县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总体方案

 

2006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与建设并重、改造与开发并举、改革与经营同步、管理与服务结合"的原则,以规划上品位、建设上规模、管理上水平、服务上档次为标准,以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城市为目标,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加快城市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6年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拓宽城市建设发展空间

(一)完善规划体系,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国土、建设等部门规划的统一协调,重点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阳新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专家评审和上报审批,做好行政中心、东部新区、莲花湖风景区、马蹄湖公园、旧城富河沿岸改造等六处详规的编制。以总体规划为基础,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气、消防、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电力电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抓好城市主要地段、商业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车站和码头等城市主要窗口景观设计,实行对外招标,精心设计城市建筑物外形、色彩及城市雕塑等,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二)规范规划审批程序,推行"阳光操作"。一是实行规划局与国土局联合会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上报规委会审批。二是实行重大重点规划项目专家评审。成立阳新县重大重点规划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方案等,一律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现场勘察、评审通过,再报规委会审批。三是实行规委会终审。对所有规划建设项目,一律上报规委会审查批准后,再按程序办理。四是完善规划监督体系。推进城市规划公示制度、重大项目规划方案听证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评议监督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监督运行机制。

(三)依法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严格执行。制定《阳新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阳新县违反城市建设处罚办法》。严禁干部职工、居民违规建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加大对违法违规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高标准建设城市,完善城市整体功能

(一)完成"九大"工程。

1、完成梁兴公路城郊段(官桥铁路桥至大桥头)拓宽工程,其中完成规划设计、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方碾压等工程,完成部分硬化、绿化和亮化工程。

2、完成二水厂改制扩建工程。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投资3000万元,使城区日供水能力由现在的2万吨提高到5万吨。

3、完成兴国大道维修改造工程。重点改造兴国大道立交桥至古商城段下水道,实施整体现浇;对白杨转盘至水利局等路段已损坏的路沿石、地面踩砖、下水道盖板进行更新。

4、完成城区亮化、绿化改造工程。完成兴国大道(白杨转盘至大桥头)路灯的更新和白杨转盘高杆射灯改造,新增5处(十字路口)高杆射灯的安装;完成兴国大道、陵园大道等绿化带改造。

5、完成新火车站广场和连接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硬化工程。

6、完成城南广场建设工程。

7、完成李家湾集贸市场建设工程。

8、完成12条小街小巷道路硬化工程。

9、完成4-5个城区公厕建设。

(二)启动"七大"工程。

1、启动莲花湖大桥工程建设。

2、启动城北客运站及物流园工程建设。

3、启动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完成5处垃圾中转站规划工作。

4、启动四星级宾馆建设项目。

5、启动城区天燃气管道建设工程。

6、启动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每套严格控制在80-120平方米左右,计划开发1万平方米;同时启动2-3个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的小区建设工程。

7、启动城北工业园区建设,争取银行贷款,完成园区的规划设计、道路桥涵和三通一平。

三、高效能管理,促进城市整体功能有效发挥

(一)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在城区中小学开展城市建设管理素质教育,并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市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爱护市政公用设施,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

(二)规范摊点管理。实行就近定点、分类划行、亮证经营、专人负责,组织清理整治违章占道联合行动,重点加大对兴国大道和步行街等街道的摊点管理,彻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

(三)规范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信号、电子监控等设施;规划设置公汽、出租车等停(存)车场点,达到定点定位、停存有序,点线外无乱停乱放;加强摩的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有偿经营,逐步减少摩的数量。同时,加大对非法出租车、摩的打击力度,严禁主街道车辆送葬,确保城市道路畅通。

(四)规范环境卫生管理。主街道设立垃圾果皮箱,摊点、门店实行垃圾桶装化,家庭实行垃圾袋装化。对垃圾的清运按照避开主街道,定点收集、定时清倒、密闭清运,彻底解决垃圾乱倒乱放的问题。同时,加大对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加大对非法广告查处力度,彻底遏制"乱设置、乱悬挂、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五)规范建筑施工管理。打击黑恶势力垄断建筑材料市场,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沿街施工实行围栏作业,清运渣土、垃圾不得沿街抛洒,施工废水不得外溢,施工沙土材料堆放实行苫盖,避免施工扬尘污染。

(六)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新建住宅小区和高层建筑全面实行物业管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企业自建自管房限期逐步推行物业管理,管理模式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经营;探索和开展已购公房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善物业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四、深化体制改革,增强城市建设管理活力

(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协调公安、法院、规划、城建、国土以及居委会关系,形成齐抓共管活力。在规划执法、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网络化"管理模式,实行"分片管理、集中执法"制度,强化管理人员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执法效率。

(二)积极推行市容市貌分片包干管理改革。重新划分和确定卫生责任区,核定"门前五包"责任,建立城管部门、部门单位、居委会(社区)、小区"四级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居委会(社区)、部门单位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包片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格局。城区主干道,实行城管部门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改革模式,变过去突击管理为长效管理。

(三)积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一是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改制步伐,使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二是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明确国资局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代表政府行使职责。三是稳妥推进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市政公用企业改革。鼓励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企业因地制宜,采取租赁、委托经营、出让经营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逐步形成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

五、搞好城市经营,积极筹措城市建设资金

(一)构建融资平台。组建城投公司,对城市的各类资产和资源进行整合和市场化运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

(二)完善筹资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从城市建设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时出台新的城市建设资金筹措办法,加大对电力附加、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缴力度,对城市建设资金实行预算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规范土地市场。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和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制度,新增土地协议收储3000亩,实物收储200亩,力争达到1万亩;完成土地经营收益5000万元,净收2000万元。坚决打击私卖土地行为,对不经政府和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出卖土地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经营城市资源。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经营权、专营权、冠名权、广告权、租用权等城市公共无形资产实行招标拍卖,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潜在资源,为城市建设筹措资金。

(五)建立项目库,扩大招商引资。加快市场化筹资步伐,建立健全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库,采取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力争今年在二水厂建设和燃气管道建设上取得突破。

六、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目标圆满实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建设工程、重点整治管理路段实行县五大家领导挂点制度,实行一名领导包一项工程或一个路段;各科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居委会(社区)明确一名专职负责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活动的内容、完成的时限等进行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将任务落实到个人,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同时,每月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将活动完成情况与单位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结合起来,严格奖惩兑现。

(三)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结合文明创建等工作,对活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阳新电视台开辟专栏,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活动深入千家万户,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主管部门(单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对规划、建设、国土、兴国、综合、水产等主管部门(单位),对县分管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并严格实行量质化考核。对违反规划建设进行项目审批,对违法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查处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非法供地、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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