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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预计总投资 合作方式
1 七峰山森林公园开发 500万 溶洞群、金鸡坜、太平天 国古战场、观音寺、万亩 林海、山顶平湖,需配套 开发景点、公路和生活设施。 引资开发
2 年产1000吨食用油项目 200万 利用现有厂房和资源,引 进技术设备。 合资合作
3 年产400吨方便米粉项目 160万 利用现有厂房和资源,引 进技术设备。 合资合作
4 万亩苎麻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全国苎麻之乡的 优势和技术,发展万亩苎 麻基地。 寻求订单
5 方解石微粉加工项目 (重质碳酸钙粉) 200万 已具备矿山开采能力,各种成份达到造纸级标准。 合资合作
6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100万 无偿提供土地,进行市场建设。 合资合作
7 选铜厂尾砂利用项目开发 200万 利用丰富资源,解决环境问题。 合资合作
8 自来水厂工程项目 150万 基础设施工程初具规模, 完成场地三通一平。 合资合作
9 黄姜基地建设项目   开发面积 10000 亩,产品深加工。 合资合作

招 商 引 资 优 惠 政 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来我镇兴办的外来投资企业,经营期在五年以上的,从获利之年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实行“免二减三”,即从获利之年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
        对出口创汇型和技术先进型的外来企业,对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环保产业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以及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嫁接改造等形式盘活关、停、破产国有企业的外来投资企业,连续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对兴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或实际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生产项目,或上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企业所得税和生产环节农业特产税从投产年份起,实行三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
对当年上缴上述以外的税收在10万元以上的新办企业,按税上缴本级财政部分的50%予以奖励返还。
二、收费优惠政策:
        对重点外来企业实行零费制,除依法必须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环境保护费四项规费外,免去其他一切规费。一般外来企业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目录收取,不得以任何形式索、拿、卡、要。
三、土地优惠政策:
        外来企业使用土地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费在规定价格基础上普遍优惠20-40%;
外商投资改造国有企业和兴办产品出口型或高新技术产业,5年内免征土地使用费和场地租凭费;投资兴办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费;
        对一次性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重点项目(未经县政府批准的资源型、建筑项目除外),县政府无偿划拨20年
四,重点保护政策:
         保护外来投资者的人身自由权;名誉权不受侵犯。尊重外来投资者的风俗和生活习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其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不得随意检查外来投资者的居留地及其投资企业,确属需要,应取得政府部门的同意。
         对年上缴税在5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实行“四个一”(一个县级挂点领导、一块重点企业保护牌、一张收费明白卡<绿卡>、一个工作专班),进行重点保护;设立清费治乱和外商投诉中心。对“三乱”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书记:李朝强 镇长:阮长诗 工业书记:马细生
传真:0714-77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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