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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三)团结、动员妇女投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阳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观念,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六)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七)开展全县妇女的统战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值班电话):(0714)7322466
办公地址:县委大院一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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