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联

 

工作职责:
(一)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代表性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思想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提高领导素质,培养骨干分子队伍。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四)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五)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财务、纳税等工作。
(六)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为会员提供必要的证明,协调关系,为会员和民间企业调解经济纠纷。
(八)做好与台、港、澳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络工作,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办好县工商联机关所属的服务事业和经济实体。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