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县委

 

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负责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协助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四)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优"工作。

(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上级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六)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七)指导、负责全县希望工程工作,开展救助贫困学生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值班电话:0714-732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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