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指导新闻、出版等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体、影视、音像市场的管理。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性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任务;负责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地外宣传工作;负责县内网络新闻的管理;负责全县国防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负责部内及战线管辖单位的纪检、行政监察和信访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党风党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宣传战线工作,管理和配备文体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报社正股级干部,并抓好所辖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卫生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了解和掌握全县各阶层的思想动态。
(六)负责对县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报社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的指导、协调。
联系方式:
地址:县委大院内
电话:0714-732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