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县地方性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县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四)按照权限分工,负责制订、调整县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和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和收费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和价格形成机制。
(五)依法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相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六)依法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七)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县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物价局办公地点在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北段),联系电话:7322369,邮政编码:43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