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申报

办理机构:县财政局

承诺时间:5-10天

办事程序:单位申请→财政局、物价局审核→县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省政府或财政部、国家计委有关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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