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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申报
办理机构:
县财政局
承诺时间:
5-10天
办事程序:
单位申请→财政局、物价局审核→县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
单位申请报告;省政府或财政部、国家计委有关收费文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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