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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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县地税局
承诺时间:即办
办事程序:纳税人提出申请→填报表格→提供相应的资料→窗口审批
申报材料:
1、填写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填写地方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3、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照证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银行帐号证明;
6、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明,流动人口须提供计生部门验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明;
8、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正本10元,副本10元。
《涉外税务登记证》正本10元,副本10元。 |
2007-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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