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地税)

办理机构:县地税局

承诺时间:即办

办事程序:纳税人提出申请→填报表格→提供相应的资料→窗口审批

申报材料:

1、填写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2、填写地方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3、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照证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银行帐号证明;

6、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明,流动人口须提供计生部门验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明;

8、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正本10元,副本10元。

《涉外税务登记证》正本10元,副本10元。



200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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