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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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县国税局
承诺时间:5—10天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它核准执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成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身份的合法证件;
6、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7、住所及经营场所证明;
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提供或出具的其他资料及证明。
收费标准:正本10元/个,副本10元/个。 |
2007-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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