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赴港澳探亲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往乘港澳通行证》
受理单位
县公安局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市局审批→省厅制证→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四张,填写真实的申请表,能够证明亲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明,出生证等),香港或澳门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函。
承诺时限
15—30天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元,签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