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程序

 [办事流程]:

        1.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
夫妻双方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3.
村(居)民委员会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登记审查;
       4.
村(居)民委员会将已办理登记手续的《生育服务证》发放给夫妻双方;
        5.
育龄对象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申报材料]:

        1、已婚育龄妇女在结婚登记后,纳入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参加正常的健康检查。   
        2
、在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3、在办理一孩登记手续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以下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夫妇近期2寸双人合影照2张及计生服务站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4、男女双方若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育状况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 的村、社区居委会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5、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将有关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交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登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手续。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收费标准]:  10/



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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