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纳税知识(五)
|
17. 哪些外籍专家在中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18.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19. 如何确定取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的次数?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对于跨地域取得劳务报酬的,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区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报酬的总和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20. 个人担任董事职务而取得董事费,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2007-01-27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