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5〕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六日


阳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湖北省和黄石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阳新实际,特制定阳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积极探索新的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总体规划功能,做强做实做深专题规划,协调完善行业规划,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十一五”规划体系设置
阳新县“十一五”规划体系分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镇级规划。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主要是对全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政策措施;提出城市布局调整,特别是产业布局的安排方案和发展目标;提出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的原则;提出交通、电力、水资源等基础设施网络系统的框架。总体规划要充分体现政府履行的职责,包括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等方面的内容。突出体制创新,阐明政府将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法制、维护市场秩序等举措,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五年为主,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
(二)行业规划。行业规划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初步确定编制的“十一五”重点行业规划主要包括:
1、《阳新县工业发展规划》,由县经济局主持。
2、《阳新县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规划》,由县农办主持。
3、《阳新县服务业发展规划》,由县商务局主持。
4、《阳新县城镇建设规划》,由县规划局主持。
5、《阳新县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与发展规划》,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持。
6、《阳新县交通发展规划》,由县交通局主持。
7、《阳新县环境保护规划》,由县环保局主持。
8、《阳新县旅游发展规划》,由县旅游局主持。
9、《阳新县科技发展规划》,由县科技局主持。
10、《阳新县教育发展规划》,由县教育局主持。
11、《阳新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卫生局主持。
12、《阳新县文体事业发展规划》,由县文体局主持。
13、《阳新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广播电视局主持。
14、《阳新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持。
15、《阳新县民政事业规划》,由县民政局主持。
16、《阳新县国土资源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主持。
17、《阳新县水利发展规划》,由县水利局主持。
18、《阳新县林业发展规划》,由县林业局主持。
19、《阳新县扶贫规划》,由县扶贫办主持。
20、《阳新县“十一五”有关数据目标的测算及模型的建立》,由县统计局主持。
其它行业也应主动与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衔接,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部署和安排,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镇级规划。镇级规划要更多地阐述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重点突出本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及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相关问题。
三、规划编制的步骤
规划编制程序分为准备工作阶段、起草衔接阶段和纲要形成、评审、修改、发布阶段。
(一)准备工作阶段。一是拟定工作方案。规划编制单位(以下简称“主持单位”)应拟定详实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作用,编制主持单位和参与单位,规划内容大纲,需要衔接的领域及论证的方式,编制进度,拟审批发布的机关等。工作方案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确定后,送县“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开展前期研究。主持单位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理清、形成规划的基本思路。
(二)起草衔接阶段。规划编制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规划编制过程的公开性和社会参与的广泛性,并切实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规划纲要的形成、评审、修改、发布阶段。县总体规划由县“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政府审定后送县人大审查发布;行业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初审,送县“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县政府审批。
四、“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安排
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阶段(2005年5月—2005年6月)。①召开相关会议;②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③开展业务培训;④开展专题调研和综合规划有关重大课题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⑤征求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⑥起草专题调研报告。
第二阶段:起草、衔接阶段(2005年7月—2005年8月)。研究制定全县“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形成专题调研草案,同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好规划之间衔接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形成、评审、修改、发布阶段(2005年9月—2006年元月)。在县政府领导下,形成全县“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重点做好规划论证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定,提交县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发布。
五、工作机构和编制经费
县政府成立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十一五”规划相关课题调研的组织实施;负责总体规划的起草,并注意协调好总体规划与行业规划和镇级规划等的衔接。各镇(区)和县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并将专班人员名单、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县“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确保规划编制经费,保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常运行、顺利开展。

 

主题词:计划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6日印发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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