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方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委同意:

   彭方和同志任县政协党组成员、书记;

   免去王义杰同志县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陈建新同志任县人大党组成员、书记;

   张佑明同志任县人大党组员、副书记;

   免去张公福同志县人大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阳新县委 

2007年1月5日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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