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城区联合执法管理、卫生费随水代征、危房改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长江采砂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11月9日下午,县长刘圣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县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县政府办关于成立城区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卫生费随水代征、兴国城区旧(危)房改造、县水利局关于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和长江采砂的工作汇报,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有关问题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原则性强,操作难度较大。我县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据省、市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今年工作重点是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等入轨运行工作。同时,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在全县基本建立起管理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构建和谐阳新提供人才和组织保证,确保《公务员法》稳步入轨运行。会议要求:

(一)加强学习,把握政策。落实《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县要结合阳新的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明确政策,稳步推进。各级领导尤其是阳新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人事部门要组成相应的宣传小组和接访小组,统一政策宣传,统一解释口径,确保公务员法实施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机关稳定、社会和谐。

(二)依法办事,从严掌握。推行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国务院、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对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县在实施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和级别、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从严掌握。采取先易后难,先上后下的办法,确保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由县长刘圣华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阳新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常务副县长李新国牵头,以县人事局为主,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财政局组成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对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政策研究,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检查督办。县组织人事部门要互相沟通,统筹协调。县纪检监察、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务员法入轨运行的各项工作。同时要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不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办事的事情发生。针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稳妥进行处理,确保矛盾及时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县人事局根据县长办公会讨论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将我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人事局要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领会精神,确保全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顺利完成。

会议同意阳新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召开全县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动员大会。同意县财政安排1万元作为落实公务员法工作经费。

二、关于成立兴国城区综合执法办公室、兴国城区旧(危)房改建和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卫生费随水代征工作。

(一)关于成立兴国城区综合执法办公室问题。

会议认为,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兴国城区面貌大为改观。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推进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创造城市发展良好的环境,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和作法,成立兴国城区综合执法办公室非常必要。成立兴国城区综合执法办公室,是解决当前职能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的需要,是完善城市管理执法机制的需要,是贯彻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需要。

会议强调,我县要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和作法,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精神,依法依规进行运作,由副县长李新国、盛祥旭牵头,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编办、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单位,成立兴国城区综合执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同意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提交县长办公会研究,然后再将意见汇总,形成材料,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

(二)关于兴国城区旧(危)房改建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兴国城区旧(危)房改建管理工作,有利于规范兴国城区旧城改造;有利于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储备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兴国城区人居环境。

会议强调,加强兴国城区旧(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要明确基本原则,明确改建对象,明确报批程序,明确违规处罚。

会议原则同意由县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根据县长办公会议讨论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县法制办审阅后,三部门联合发文,再由县政府办按程序转发县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等三部门的联合发文。

(三)关于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方式及标准工作。

会议指出,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工作,上级有文件规定,外地有成功经验和作法,我县已按有关程序规定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开展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费随水代征工作,有利于降低收费成本,确保足额收取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利于城市环卫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报纸、小区宣传栏、标语、横幅等载体,做好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代征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理解。2、稳妥推进。通过一段时间的广泛宣传,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实施。3、加强管理,一是要做到收支两条线,严格控制费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对现有环卫人员进行清理、分流、安置,确保人员充实到一线工作。4、确保清洁。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兴国城区卫生保洁工作力度,确保兴国城区卫生保持整洁,不留死角。

会议还强调,县有关部门对餐饮、洗车等用水多,产生垃圾量大的行业的垃圾卫生处理费收取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按程序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县物价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关于兴国城区居民生活垃圾费随水代征方式和标准的请示》,县物价局牵头,根据会议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由县政府办按程序发文批复实施。

三、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长江采砂有关工作

(一)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会议认为,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造福于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大好事,他有利于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有利于逐步改善移民生活、生产条件;有利于促进库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环境改善;有利于建立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县长刘圣华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阳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县扶贫办,工作人员在县扶贫办内部调剂。具体工作由副县长黄锡钢牵头,以县扶贫办为主,组织县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具体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迅速启动。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二是及时开展登记、调查、核实工作。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四是县发改局、水利局、扶贫办及有关镇(区)共同制订库区移民扶持五年工作目标和编制项目规划。五是相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

(二)关于长江采砂工作。

会议同意县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程序向上申报阳新长江采砂区正常开展采砂工作。

会议决定,由副县长刘文水牵头,组织县财政局、水利局对县水利局采砂拍卖金提取和砂石资源费返还经费进行核实处理。

 

参会人员:李新国  万平凡  朱宏伟  俞水英  刘文水  盛祥旭  黄锡钢  高  伟  陈  杰  李  丽

王贤田  樊仁昌  宋登铜  成群峰  钟振明  邱长星  许召美  方儒益  陈建华  欧阳世颂

陈长虹  阮长诗  柯尊学  尹振泉  孙金桥周  峰  郭庆炳  叶祥本  马辉武  洪登亮

郭衍海  潘再平  董才舒  明平喜  尹传柏柯善恒  李祥生  陈洪波  王义明  吴鹏程  刘元宋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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