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血防整县推进、第二次农业普查、规范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和财政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

  8月23日下午,县长刘圣华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听取县血防办关于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县统计局关于全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县政府办赴远安、南漳考察学习规范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和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就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血防整县推进工作
会议认为,我县是个“虫窝子”,血防工作是天大的事,上级领导十分重视和关心,省长罗清泉来阳新调研时指示,阳新的血防工作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三五年努力,力争2008年达到疫情控制目标,并原则同意将我县纳入血防整县推进项目。《阳新县血吸虫病防治“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市血防领导小组已审定通过,并报送省血防领导小组审批。该项目实施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较紧、要求较高,因此,我县要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上下联动、部门联手、分步实施、综合治理”。力争在短期内使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会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县长刘圣华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成立以副县长俞水英牵头,由县血防办、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财政局、水产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农机局、教育局、能源办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成立以血防办主任梁勋寅为组长,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工作。涉及各子项目相应成立专班,各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沟通,齐抓共管,共同配合,力争项目早日实施。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宣传车、简报、标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全县掀起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的高潮,转变镇、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全县农民成为血防治理工作的主人,积极参与到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中来,确保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工作方法。以整村推进为主,结合流域治理的方法;选择以富河流域治水灭螺为突破口,努力消除垸内易感地带;以人畜血吸虫病同步查治为重点,全面普及疫区“一池三改”、“以机代牛”和家畜圈养,切实控制传染源。
(四)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以机代牛”,“一池三改”、“洲滩禁牧”等项目实施要结合我县地形地貌、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财力不同的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抓施工队伍建设,尤其是“一池三改”施工、管理队伍的培训。二是外出参观学习。组织镇、村组干部外出学习“一池三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三是进行市场化运作。推行项目招投标,采取个人承包,专业施工,成片验收的方法,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成立“阳新县血吸虫病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领导小组”。按程序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
成立“阳新县血吸虫病防治‘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按程序由县政府办发文。
召开全县血吸虫病防治“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会议决定:迅速启动试点工作,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村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向全县推广。
经费保障。2007年县财政预算血防整县推进配套资金60万元,用于购买模具、人员培训、申报项目、工作经费、中心血防站建设。
二、关于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农业普查每10年一次,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开始,农业普查对清查1997年以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抓紧安排落实到位。会议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副县长柯昌文牵头,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统计局、农办、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畜牧局、国土局、特产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同时,各镇(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业普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获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入户普查打基础。
(三)开展业务培训。在办好普查试点工作的同时,对全县普查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会议原则同意:一是解决工作经费。今年财政列支30万元经费用于农业普查工作;二是抽调相应科局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三是由常务副县长李新国负责协调工作专班办公用房。四是召开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动员会议。
会议强调:农业普查所有数据必须分别报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审核。
三、关于规范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工作
远安和南漳规范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工作,主要做法是“三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计量办法。主要成效:一是改善了企业环境。二是增长了税费征收额。同时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投入较大。二是与部门、乡镇利益发生冲突。三是企业主认为支出增加。
会议认为,我县是矿山资源大县,矿山企业税费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根据远安和南漳经验,结合我县的实际,规范和加强矿山企业税费征管工作有利于维护矿山正常开采秩序,有利于税费增长,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控制无证矿山偷采行为的发生。会议要求:
(一)摸清底数。县相关部门要深入实际,深入矿山,摸清我县矿山尤其是煤矿企业的年产量,为规范矿山企业税费管理提供依据。
(二)抓好试点。副县长刘文水、李志庆牵头,组织县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工业协会等单位在洋港、白沙两镇开展规范和加强矿山企业税费管理试点工作。
(三)制订方案。根据试点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制订适合我县的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规范矿山税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关于财政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和落实《阳新县城市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改革单位暂存款管理的暂行规定》、《阳新县财政拨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意见》是解决城市建设工程资金管理的需要;是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部门预算执行严肃性的需要;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运行程序,明确职责范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的需要;是改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扶贫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完成各项扶贫开发任务的需要。会议强调:
(一)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统一管理机构,将城市建设管理成立的五个指挥部的帐户移交到县财政,统一财政帐户,统一资金管理。
(二)加强部门预算改革单位暂存款管理。各单位使用暂存款时,必须报县长、分管副县长、财经副县长审批,财政局长签发,预算科追加指标,分管科室报财政局分管领导审签用款计划,国库科清算,财政集中收付局直接对项目或单位支付。
(三)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工资正常经费拨付按正常程序核拨,追加和调整预算,本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上级专款拨付按相关程序拨付。
(四)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按鄂财农发〔2006〕34号文件精神执行。
会议原则同意县财政局提出的《关于阳新县城市建设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部门预算改革单位暂存款管理的暂行规定》、《阳新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规定》,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文。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参会人员:李新国  俞水英  柯昌文   盛祥旭   李志庆 高  伟  黄锡龙  陈汉华   樊仁昌   李相雄
孔凡兴  许召美  方儒益   欧阳世颂  陈长虹   阮长诗  尹振泉  马辉武   张绪保   石教法
柯亨营  马辉商  肖绪明   梁勋寅   魏  伟   张崇茂  曹瑞平  董才舒   邢太树   刘海峰
陈洪波  解  彬



200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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