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保证我县档案史志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缓解档案史志单位人才紧缺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考文秘专业人员,充实到我县档案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考文秘专业人员1人。
二、招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由全国统一普通高考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考办法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县档案局配合,主要考核招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知识及写作,考试内容以现行高中教材为主,大学教材为辅,具体比例为6:4, 卷面总分为120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阳新县公开招考专业人员报名表》。不准代报。
2、报名时间:2007年8月15-18日。
3、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二楼人才中心服务大厅。
4、报名者的资格由县人事局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
5、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科。
(三)考试时间:
2007年8月23日上午8: 30-11:00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07年8月22日,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事局三楼)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者,写作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写作分数仍然相同者,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录取)。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为:主要审核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简章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向下顺延,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五、录取与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阳新县人事局
阳新县档案局
二00七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