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民主,强化竞争,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优秀领导人才,把政治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阳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选拔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职位对象及条件 县直科局行政副职(共10名,其中女干部、非党干部至少3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人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4、工作2年以上(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三、选拔任用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社会实践、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报名、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拟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报考对象运用知识的能力。本次公开选拔考试以中组部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根据男女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思辨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人选;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测试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个人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对选拔任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享受副科职待遇。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 四、报名 报考者于11月28日至12月3日到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须带个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原件、单位证明(含编制性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联系电话:7321892 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这次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踊跃报考。同时号召全县广大优秀年轻干部增强竞争意识,积极参与,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挑选。 中共阳新县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27日 |
来源:县委组织部 2007-11-28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