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阳新县城北工业园区道路名称的公告

阳新县城北工业园区道路规划已经完成,各规划地块的厂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顺利进行。园区内主要路网有六横六纵,道路建成后园区内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理想的投资兴业领地。为提升城北工业园区及城市形象,方便企业的对外交往和宣传,促进工业园区规范化建设,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地名命名的参与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将城北工业园区24条道路名称向全县征集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命名道路

1、阳新大道:起点环城西路,止点富河大桥北岸桥头,此路为东西走向。

2、兴园大道:起点环城北路,止点阳新大道,此路为南北走向。

3、安达大道:起点阳新火车站广场,止点阳新大道,此路为南北斜向。

4、环城北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环城东路起点,此路为东西走向。

5、环城西路:起点阳新大道,止点环城北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6、扬华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永盛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7、扬富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永盛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8、扬鸿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泰安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9、扬帆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阳新大道,此路为南北走。

10、扬旺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阳新大道,此路为南北走向。

11、扬发街:起点环城北路,止点永成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12、扬和街:起点阳新大道,止点永盛路,此路为南北走向。

13、扬谐街:起点阳新大道,止点泰康路,此路为南北斜向。

14、官桥街:起点阳新大道,止点泰康路,此路为南北斜向。

15、兴业街:起点泰康路,止点官桥街,此路为南北斜向。

16、永成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鸿骏路,此路为东西走向。

17、永盛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鸿骏路,此路为东西走向。

18、泰和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鸿骏路,此路为东西走向。

19、泰顺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兴园大道,此路为东西走向。

20、泰安路:起点永盛路,止点鸿骏路,此路为东西走向。

21、泰祥路:起点环城西路,止点兴园大道,此路为东西走向。

22、泰达路:起点泰盛路,止点泰康路,此路为东西斜向。

23、泰康路:起点阳新大道,止点官桥街,此路为东西斜向。

24、泰盛路:起点阳新大道,止点官桥街,此路为东西斜向。

二、命名原则:

1、反映工业园区特色,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

2、体现城北工业园区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和蒸蒸日上,前程似锦的美好愿景;

3、言简意赅,系统规范,响亮易记;

4、道路命名符合阳新县城区街路名称命名规则。

三、命名方式

采用群众建议和企业冠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是入园企业均可提出冠名建议。

四、提交方式

可将道路命名建议材料报送阳新县民政局,建议材料应具有道路名称和建议构想。

五、征集时间

2008515——2008615,对征集来的命名方案,由县民政局进行汇总、整理,并邀请有关专家和有关领导进行讨论研究。初步方案确定后,由县民政局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六、奖励措施及冠名费用

1、群众提出的建议方案被采纳后(整体方案被采纳75%以上),由县民政局对建议人奖励现金600元;

2、企业冠名,园区现已入园企业优先考虑,冠名费用每条路不少于2万元,且根据报名情况采取恰当方式确定。

附: 1、阳新县城区街路名称命名规则;

2、阳新县城北工业园区道路示意图。

 

联系单位: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

联系方式:071473145067314510


 

 

阳新县城区街路名称命名规则

 

一、基本原则

符合政策,照顾历史,尊重习惯,易找易记,体现规划,有利于管理,保持相对稳定。

二、具体要求

1、有利于维护国家尊严,促进民族团结,尊重居民意愿;

2、内容健康,能反映本地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特征;

3、用字要简明、精确,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包括多音字、同音字、异体同义字);

4、不用人名作地名;

5、不用外文及英译词命名,如雅戈尔(younger)大道;

6、少用序数命名,如北门一路、北门二路等;

7、少用派生地名,如兴国大道与兴国一路、兴国二路等。

三、命名规则

1、街路名称:街路名称由专用名称与通用名称构成。专用名称如“富川、儒学”等;通用名称如“街、路、巷”等。“富川街”为专用名称、“街”为通用名称。

2、大道:街面宽在50m以上,长度在500m以上称“大道”。

3、街:南北走向(含南北向斜街),街面宽度在20m以上的称为“街”。

4、路:东西走向(含东西向斜路),路面宽度在20m以上的称为“路”。

5、巷:首尾相通,走向不一、街面宽低于20m的称为“巷”。

6、里:一端不通的称为“里”。

四、名称与凡例

1、一名只能属一路。

2、一路只能用一名。如“富川路”又名“富川街”,二者必须舍其一。

3、过长的主干街道可分段命名或更名。

4、通名不同,而专名相同的原则上也予更名。如“蔡家路”与“蔡家巷”,通名分别称路和巷,而专名都是“蔡家”,其中之一必须更名。

5、凡符合政策,群众沿用习惯的,尽量保持稳定,一般不予更名。

 

 

 



2008-05-12
附件1: 城北工业园道路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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