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政办发〔2008〕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百日治超”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阳新县“百日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巩固全国第一阶段集中治超成果,根据湖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百日治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治超〔2008〕第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20日至9月30日开展一次“百日治超”行动,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全县治超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8%以内,106国道白沙超限检测站对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率达到100%。卸载率达到85%
(二)黄富省道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以内。
(三)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百日治超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百日治超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20日-2008年7月1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县政府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专题讲话。深入厂矿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和治理的意义,使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整治政策众所周知。
(二)实施阶段(2008年7月12日-2008年9月13日)。组织县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局、物价局、经济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广电局、监察局、法制办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联合集中整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各部门主要职责:
1、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治超,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
(2)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码头、配载场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4)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5)调整运力结构,采取措施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2、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治超,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3、发展改革、物价、经济部门
(1)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2)指导和监督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4、工商部门
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5、质监部门
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6、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法制部门
审查执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8、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9、监察机关(纠风机构)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9月14日-2008年 9月30日)。治超工作由集中整治转为日常性管理。对各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县政府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宏伟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发改局、物价局、交通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经济局、公路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各组成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推进“百日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始终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整治的意义和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等内容,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地在电视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深入宣传;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在道路沿线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辆,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大型厂矿企业、港口码头和运输单位进行座谈,强化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在道路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
(三)强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路面执法、车辆改装、车辆牌证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要进行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桥梁压垮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办法,实行责任倒查,一并追究相关运输业主、企业以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配载的货主、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相关责任。执行治超“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
(四)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公安机关要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一旦发现有聚众闹事、拒不接受检查、带车绕行的事件,要及时处理、控制事态发展,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执法人员要转变作风,文明执法,确保进一步优化我县执法环境。
附:
阳新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召美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锡雄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黄治宇 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公路局局长
周 峰 县法制办主任
明志刚 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肖本贵 县政府办秘书二科科长
张青松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郑越胜 县物价局副局长
王定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邢宏水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刘 波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伍齐雄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化德 县经济局副局长
张召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丙干 县公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黄治宇任办公室主任,张丙干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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