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89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

“福彩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既是重要的减灾工程,又是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程,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配套工程。为认真落实县政府对省政府关于“对全省1万户农村特困户的危房进行改造”的承诺,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县将继续开展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工作,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阳新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为建设和谐阳新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依据“统筹安排、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合理安排、自建为主、补助为辅” 的原则,确保在1130日前全面完成3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三、农村特困户住房改造对象

(一)确定农村特困户住房改造对象的条件。农村特困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已经享受农村低保,且所居住的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倒塌的农村低保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以下三种对象应优先安排:一是特困残疾家庭;二是单亲家庭;三是优抚对象。

(二)确定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对象的程序。确定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对象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评议上报、镇(管理区)核查、县民政部门逐户复核审批的程序办理。各镇(管理区)民政办要组织力量,入户调查摸底,并根据县民政局下达的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户数指标,逐级分解到村组,并根据村民申请和村委会申报情况,审核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逐户对其原住房进行拍照,填写《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经镇政府(管理区)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户主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意见一并上报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对各镇上报的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对象,在逐户复核的基础上,通知其所在镇(管理区)、村进行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直接审批到户,并向危房改造对象发放《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救助卡》。各地要对危房改造户实行一户一档,销号式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要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存档备案。各镇(管理区)要在715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对象审核确定工作,并将花名册和审批表上报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安居工程,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县政府成立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副县长黄锡刚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钟振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秦性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见附件)。各镇(管理区)要把“福彩安居工程”纳入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重视、民政主管、乡镇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镇(管理区)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福彩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福彩安居工程”的组织协调;县政府将与各镇政府、各管理区签订责任状,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配合,各司其责。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协调税务、国土、林业、建设等部门为建房户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农村特困户建房涉及到的木材、宅基地、土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砂石管理费、农业建设开发基金等各项费用和手续,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少收费、零收费。各镇(管理区)要具体负责组织劳力施工,协调解决建筑材料等问题。各地要根据本地农村低保户住房困难状况和自建能力,层层组织干部、党员和群众,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把帮扶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社会合力,共同做好农村特困户住房改造工作。县直各部门要做好帮扶联系村危房改造户的帮扶工作。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镇(管理区)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主体地位,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防止强迫命令,防止盲目攀比,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各单位要把“福彩安居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结合起来,与防灾减灾结合起来。要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建房选址要科学合理,尽量选择在地势较高和地质结构稳定的地段;重建住房必须是砖木结构,尽可能做到能抗洪涝、抗风雹,地震易发区域要符合抗震基本要求;建筑式样要精心设计,尽量做到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危房改造竣工后要统一悬挂“福彩安居工程”标识。

(四)加强督办,确保质量。为确保在1130日前全部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县政府将组织专班对各镇(管理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地要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地对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督促和检查,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督办。各地要实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告进度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宣传督办作用,跟踪报道“福彩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五、经费补助和使用管理办法

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县政府将根据改造对象的困难程度,本着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每户补助3500--4500元,户平补助4000元。补助资金原则上危房改造工作启动后发放三分之一,危房改造工作完成一半时再发放三分之一,危房改造工作结束后兑现所有的补助资金。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对象凭《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卡》和“一卡通”到各镇(管理区)信用社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到户情况要在村级范围内张榜公示,并上报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接受社会监督。

 

附: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阳新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福彩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黄锡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振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性志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肖汉荣  县民政局局长

  员:费国文  县政法委副书记

马辉武  县财政局局长

侯建君  县国土局局长

孙金桥  县建设局局长

王长林  县规划局局长

柯善洪  县审计局局长

姜焰池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石立新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石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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